功能主治: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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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辅料为糊精、糖粉。 |
当归、阿胶、熟地黄、白芍、党参、黄芪、茯苓、川芎、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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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红桃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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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388 |
国药准字Z42021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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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补养气血。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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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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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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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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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补养气血。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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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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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⒈孕妇禁用;⒉忌食生冷食物;⒊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⒋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⒌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⒍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⒎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⒏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取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⒐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