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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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 | 决盐酸金霉素。 |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449 | 国药准字H5302061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 |
| 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涂入眼睑内,每日1~2次。 | |
| 副作用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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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 |
| 药理作用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
|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使用;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3.只限于滴眼用。4.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疗程应为1~2月或更长,眼膏可作为夜间治疗用药,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