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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处方药 医保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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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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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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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主要成分

盐酸洛美沙星。其化学名为(±)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生产企业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7527

国药准字H340223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副作用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成分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药理作用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注意事项

1.只用于点耳。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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