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洛美沙星。其化学名为(±)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 |
熊胆、龙胆、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等17味。辅料为淀粉。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密之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吉林真元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527 |
国药准字Z2202608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小儿酌减。 |
|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
药理作用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
注意事项 |
1.只用于点耳。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