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干眼症、角膜上皮机械性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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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
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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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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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352 |
H2007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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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干眼症、角膜上皮机械性损伤。 |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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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1次1滴,1日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按需要滴1-2滴到患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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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d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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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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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干眼症、角膜上皮机械性损伤。 |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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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人工泪液,能润湿眼部,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眼部的水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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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勿与污物接触,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 |
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感,或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如果药液变色或混浊,则不应使用。适当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