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清肺止咳。用于感冒初期引起的咳嗽,流清涕,头痛目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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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丹参、葛根、桃仁、红花、降香、赤芍、鸡血藤、虎杖、薤白、山楂、荞麦花粉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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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天地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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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018 |
国药准字H4202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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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清肺止咳。用于感冒初期引起的咳嗽,流清涕,头痛目眩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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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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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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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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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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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清肺止咳。用于感冒初期引起的咳嗽,流清涕,头痛目眩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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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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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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