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行气健胃,化瘀止血,制酸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疼痛、痛处固定、吞酸嘈杂;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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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白及、海螵蛸、黄芪、三七、白芍、香附、乳香、没药、鸡内金、百草霜、鸡蛋壳(炒焦)。 |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分氯化钠1.75克、氯化钾0.75克、枸橼酸钠1.45克、无水葡萄糖10克。 | |
| 生产企业 | 沈阳神龙药业有限公司 | 郑州泰丰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214 | 国药准字H4102424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行气健胃,化瘀止血,制酸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疼痛、痛处固定、吞酸嘈杂;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1.预防和治疗体内失水对腹泻、呕吐、经皮肤和呼吸道等液体丢失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补充水、钾和钠。重度失水需静脉补液。2.治疗腹泻时体液丢失。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1成人 (1)治疗轻中度失水: ①轻度失水,开始时50ml/kg,4~6小时内饮完,以后酌情调整剂量; ②中度失水,开始时50ml/kg,6小时内饮完,其余应予静脉补液。 (2)治疗急性腹泻: ①轻度腹泻,每日50ml/kg; ②严重腹泻,应以静脉滴注为主,直至腹泻停止。 2小儿治疗轻度失水,开始时50ml/kg,4小时内服用,直至腹泻停止。中度脱水应以静脉补液为主。 | |
|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1少尿或无尿;2严重失水、有休克征象时应静脉补液;3严重腹泻,粪便量超过每小时30ml/kg,此时病人往往不能口服足够量的口服补液盐;4葡萄糖吸收障碍;5由于严重呕吐等原因不能口服者;6肠梗阻、肠麻痹和肠穿孔。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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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行气健胃,化瘀止血,制酸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疼痛、痛处固定、吞酸嘈杂;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1.预防和治疗体内失水对腹泻、呕吐、经皮肤和呼吸道等液体丢失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补充水、钾和钠。重度失水需静脉补液。2.治疗腹泻时体液丢失。 | |
| 药理作用 | 偶尔出现咽喉干燥。 | 1高钠血症;2水过多;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应立即停药。3呕吐,多为轻度。常发生于开始服用时,此时可分次少量服用。 |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一般不用于早产儿。2随访检查:①血压;②体重;③血电解质(主要为Na+和K+);④失水体征;⑤粪便量。3严重失水或应用本品后失水无明显纠正者需改为静脉补液。婴幼儿应用本品时需少量多次给予,当剂量超过每日100ml/kg时,需给予饮水、以免发生高钠血症。尚不明确。老年人应用本品无特殊注意事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