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和部分性发作,伴有或不伴有继发性全面性发作。本品适用于成年人和5岁以及5岁以上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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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奥卡西平,化学名称为10,11-二氢-10-氧代-5H-二苯[b,f]氮杂卓-5-羧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磺必利。化学名称:4-氨基-N-[(1-乙基-2-吡咯烷)甲基]-5-乙基磺酰-2-甲氧基苯甲酰胺分子式:C17H27N3O4S分子量;36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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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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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3124 |
国药准字H20113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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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和部分性发作,伴有或不伴有继发性全面性发作。本品适用于成年人和5岁以及5岁以上儿童。 |
氨磺必利用于治疗以阳性症状(例如谵妄、幻觉、认知障碍)和/或阴性症状(例如反应迟缓、情感淡漠及社会能力退缩)为主的急性或慢性精神分裂症,也包括以阴性症状为特征的精神分裂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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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适合于单独或与其它的抗癫痫药联合使用。在单独治疗和联合用药中,本品应该从临床有效剂量开始用药,一天内分两次给药。根据病人的临床反应增加剂量。如果本品与其他抗癫痫药联合使用,由于病人总体的抗癫痫药物剂量的增加,需要减少其它抗癫痫药的剂量或/和更加缓慢的增加本品的剂量。本品可以空腹或与食物一起服用。对没有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推荐治疗剂量如下所示。奥卡西平药代动力学的特点是不需要监测血药浓度从而使本品治疗更加方便。单药治疗用本品治疗,起始剂量可以为一天600mg(8-10mg/kg/天),分两次给药。为了获得理想的效果,可以每隔一个星期增加每天的剂量,每次增加剂量不要超过600mg。每日维持剂量范围在600-2400mg之间,绝大多数病人对每日900mg的剂量即有效果。单药治疗的对照研究显示,以前没有用其它抗癫痫药治疗的病人,有效药物剂量为每日1200mg。一些用其它的抗癫痫药控制不好,而换用本品单独治疗的难治性癫痫病人,每日2400mg的剂量证明是有效的。联合治疗用本品治疗,起始剂量可以为一天600mg(8-10mg/kg/天),分两次给药。为了获得理想的效果,可以每隔一个星期增加每天的剂量,每次增加剂量不要超过600mg。每日维持剂量范围在600-2400mg之间。联合用药的对照研究显示,每日有效的治疗剂量为600-2400mg。然而,在其它抗癫痫药不减量的情况下,主要因为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大多数病人不能耐受每日2400mg的剂量。5岁和5岁以上的儿童在单药和联合用药过程中,起始的治疗剂量为8-10mg/kg/天,分为两次给药。联合治疗中,平均大约30mg/kg/日的维持剂量就能获得成功的治疗效果。如果临床提示需要增加剂量,为了获得理想的效果,可以每隔一个星期增加每天的剂量,每次增量不要超过10mg/kg/日,最大剂量为46mg/kg/日。肝功能损害患者中度以下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肾功能损害患者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在服用本品时应从初始剂量的一半(300mg/日)开始,并逐渐缓慢加量,达到所需临床疗效。有肾功能损害的病人在增加剂量时,必须进行仔细的监测。 |
通常情况下,若每天剂量小于或等于400mg,应一次服完,若每天剂量超过400mg,应分为两次服用。急性期:对于急性精神病发作,推荐剂量为400mg/天至800mg/天口服。根据个体情况,每日剂量可以提高至1200mg/天。超过1200mg/天的剂量尚未广泛评价安全性,因此不应使用。开始治疗时不需要特殊的剂量滴定。在治疗期间,应该根据个体反应调整剂量。阳性及阴性症状混合阶段:治疗初期,应主要控制阳性症状,剂量可为:400~800mg/天。然后根据病人的反应调整剂量至最小有效剂量。维持治疗:任何情况下,均应根据病人的情况将维持剂量调整到最小有效剂量。阴性症状占优势阶段:推荐剂量为50至300mg/天。剂量应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最佳剂量约为100mg/天。肾脏损害:由于缺乏充足的资料,故氨磺必利不推荐用于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肌酐清除率<10ml/min)(见禁忌)。肝脏损害:由于氨磺必利代谢较少,肝脏损害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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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已知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的病人。 2.房室传导阻滞者。 |
不良反应发生率分级采用CIOMS标准: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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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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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在动物中,氨磺必利没有显示生殖毒性。观察到与药物药理作用(调节催乳素的作用)相关的生育力下降。没有发现氨磺必利有致畸作用。妊娠期妇女暴露于氨磺必利的临床资料非常有限,因此,妊娠期使用氨磺必利的安全性尚不确定。除非益处超过潜在风险,否则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如果在妊娠期间使用氨磺必利,新生儿可能显示氨磺必利的不良反应,因此应该考虑进行适当的监测。2.哺乳:由于没有该药是否通过乳汁分泌的资料,所以,哺乳期间应禁止服用本药。儿童用药:由于尚未确定氨磺必利在青春期至18岁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氨磺必利用于青春期精神分裂症的资料有限,所以,不建议在青春期至18岁的青少年中使用氨磺必利;青春期之前的儿童禁用氨磺必利(见【禁忌】)。老年用药:由于老年人对药物的高敏感性(可产生镇静或低血压症状),所以老年人服药时应特别注意。药代动力学研究数据显示,对于年龄高于65岁的老年人,单次给药50mg,其Cmax、T1/2和AUC的值可升高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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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和部分性发作,伴有或不伴有继发性全面性发作。本品适用于成年人和5岁以及5岁以上儿童。 |
氨磺必利用于治疗以阳性症状(例如谵妄、幻觉、认知障碍)和/或阴性症状(例如反应迟缓、情感淡漠及社会能力退缩)为主的急性或慢性精神分裂症,也包括以阴性症状为特征的精神分裂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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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在临床试验中,大多数的不良反应是轻到中度,并且是一过性的,主要发生在治疗的开始阶段。对每个系统不良反应特性的评价是依照本品临床试验中出现的不良事件。另外,也加入了在有效病例延续治疗项目中的重要临床不良反应报告和上市后的报告。按照CIOMSⅢ分类估计的不良反应发生频率:很常见≥10%;常见1%~10%;少见0.1%~1%;罕见0.01%~0.1%;非常罕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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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对卡马西平过敏的病人,在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也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严重的皮肤反应)。卡马西平和奥卡西平的交叉过敏反应率为25-30%,参见[不良反应]。过敏反应也可以发生在对卡马西平没有过敏史的病人。作为一条原则,在首次出现过敏反应征象的时候,应该立即停用本品,参见[不良反应]。可达2.7%的病人使用本品治疗时,血清钠会下降到125mmol/L以下,但常常没有临床症状,并不需要改变治疗。如果考虑临床干预,来自临床试验的经验显示,减少或者停用本品,或者对病人采取保守治疗(例如,减少液体的摄入),血清钠水平都会回到正常基线以上。以下情况需注意:有肾脏疾病并需要摄入大量液体的病人;有低钠血症的病人;同时使用能降低血钠水平的药物(例如,利尿剂,去氨加压素)或者是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例如,吲哚美辛)治疗的病人,在开始用本品前应该测定血清钠水平,开始治疗以后大约两周测定血清钠水平。然后,在治疗的前三个月中,每隔一个月,或者根据临床需要测定血清钠水平。对于上述提到的危险因素在老龄病人中应更加注意。在用降低血钠水平的药物治疗的同时又使用本品治疗的病人,也应进行血清钠的监测。作为一条原则,在用本品治疗时,如果出现低钠血症的临床表现,就应该考虑测定血清钠水平。另外,测定血清钠水平可以作为实验室监测常规指标的一部分。心衰的病人,应定期进行体重监测,以确定是否有液体潴留。如果有液体潴留或者心功能的恶化,应测定血清钠水平。如果明确有低钠血症,限制液体的摄入是一条重要的治疗办法。尽管临床试验没有提示用奥卡西平治疗能导致心脏传导阻滞,然而,从理论上讲,对有心脏传导疾病的病人(例如房室传导阻滞,心律失常),应该小心地监测。有关肝炎的病例报道非常罕见,且在大多数病例中,疾病的自然病程良好。如果有理由怀疑肝功能有损害,应进行检查,考虑终止本品的治疗。和其它抗癫痫药一样,本品应避免突然停药。应该逐渐地减少剂量,以避免诱发痫性发作(发作加重或癫痫持续状态)。如果不得不突然停药,例如,由于严重的不良反应,应该在合适的抗癫痫药(如安定静脉或直肠给药,苯妥英静脉给药)发挥作用的情况下换用另外一种抗癫痫药,并在严格的观察下进行。奥卡西平的酶诱导能力低于卡马西平。在某些情况下,同时使用的其它抗癫痫药的剂量应该降低,参见[药物相互作用]。应告知育龄期的女性,本品和激素类避孕药同时使用能够导致避孕效果的丧失(见【药物相互作用】)。对于使用本品的育龄女性,建议使用其它非激素类避孕药。接受本品治疗的病人,应避免饮酒以免发生附加的镇静作用。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本品能够产生眩晕和嗜睡,导致反应能力受损。因此,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应该特别小心。 |
1.警告 恶性综合症:与其他精神镇静药物一样,可能发生恶性综合症,表现为高热、肌强直、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意识障碍、磷酸肌酸激酶水平升高。高热时,尤其对于那些服用高剂量药物的病人,应停止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治疗。 与其他抗多巴胺药物一样,对帕金森病患者处方氨磺必利时也应该谨慎,因为可能引起该病恶化。只有在不能避免精神镇静剂治疗时才可使用氨磺必利。 延长QT间期:氨磺必利延长QT间期,与剂量相关,这种作用可增加发生严重室性心律失常的风险,例如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若有心动过缓,低钾血症,先天性或获得性QT间期延长(合并用药也可延长QT间期),发生严重室性心律失常的危险性增加。 如果临床情况允许,给药前应先确定病人没有以下可能引起心律失常的因素存在: 心动过缓,心率<55次/分; 电解质失衡,尤其是低钾血症; 先天性QT间期延长。 目前所进行的药物治疗可导致明显的心动过缓(<55次/分),低钾血症,心内传导减慢或QT间期延长。 对于准备接受长期精神镇静药物治疗的病人,心电图(ECG)应作为早期评价的一部分。 中风:在患有痴呆和接受某些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老年患者中进行的安慰剂对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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