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与制酸剂等药物合用于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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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呋喃唑酮,其化学名为3-(5-硝基糠醛缩氨基)-唑烷酮[2] | 盐酸伊托必利 | |
| 生产企业 | 云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937 | 国药准字H20163183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与制酸剂等药物合用于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 | 适用于因胃肠道动力减慢(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等所致)引起的消化不良症状,包括上腹部饱胀感、上腹痛、食欲不振、恶心和呕吐等。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为一次0.1g,一日3-4次;儿童按体重一日5-10mg/kg,分4次服用。肠道感染疗程为5-7日,贾第鞭毛虫病疗程为7-10日。 | 成人常用剂量为一次50mg,每日3次,餐前口服。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相应调整剂量,可将药片分切后口服。若用药2周后症状改善不明显,宜停药。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因胃肠动力增强可能加重胃肠道出血、机械性梗阻或穿孔的损害,故此类患者禁用本品。2、已知对伊托必利过敏,或对本品中的任何成份有过敏史的的患者禁用盐酸伊托必利片。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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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与制酸剂等药物合用于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 | 适用于因胃肠道动力减慢(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等所致)引起的消化不良症状,包括上腹部饱胀感、上腹痛、食欲不振、恶心和呕吐等。 | |
| 药理作用 | 主要有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药物热、皮疹、肛门瘙痒、哮喘、直立性低血压、低血糖、肺浸润等,偶可出现溶血性贫血、黄疸及多发性神经炎。 | 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和过敏性样反应(发生率不明):使用本品可能会发生休克和过敏性样反应,故应密切观察。若出现低血压、呼吸困难、喉水肿、荨麻疹、脸色苍白和出汗等任何休克和过敏性样反应的征兆,应停药,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2、肝功能异常和黄疸(发生率不明):使用本品可能会发生伴AST,ALT和γ-GTP等增高的肝功能异常和黄疸,故应密切观察。若有异常现象发生,应停药,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 |
| 注意事项 | 1、一般不宜用于溃疡病或支气管哮喘患者。 2、口服本品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仑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和停药后5天内,禁止饮酒。 3、葡葡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可致溶血性贫血。 4、动物实验显示呋喃唑酮对动物有致癌风险,但临床至今未有对人类致癌的病例报道,建议使用时权衡利弊。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新生儿禁用,14岁以下儿童禁用。 7、药物过量: (1)一日剂量超过0.4g或总量超过3g时,可引起精神障碍及多发性神经炎。 (2)本品无特异拮抗药,过量时应给予对症处理及支持治疗,包括催吐、洗胃、大量饮水及补液等。 | 1、本品能增强乙酰胆碱的作用,必须谨慎使用。2、盐酸伊托必利片使用中若出现心电图QTC间期延长,应停药。3、虽然未证实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有影响,但由于偶尔可发生眩晕和激动,故应注意药物对人体机敏性的影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