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肢体关节肿胀、冷痛或刺痛,活动屈伸不利,阴雨天加重,舌有瘀斑,脉沉弦者;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属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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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瑞香的根皮和茎皮,辅料为:聚山梨酯80、苯甲醇、无水亚硫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 炔诺酬。化学名称:17β-羟基-19-去甲-17α-孕甾-4-烯-20-炔-3-酮。分子式: C20H25O2分子量: 29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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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康意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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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014 |
国药准字H31021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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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肢体关节肿胀、冷痛或刺痛,活动屈伸不利,阴雨天加重,舌有瘀斑,脉沉弦者;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属上述证候者。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作避孕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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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1~2ml,一日1~2次。 |
治疗子宫功能性出血:口服,每次5mg(8片),每8小时1次,连用3日,止血后,改为每12小时1次,7日后改为每次2.5-3.75mg(4-6片)维持,连续用2周左右。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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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含有黄瑞香根皮和茎皮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
主要为恶心、头晕、倦怠。 突破性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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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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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间不宜使用(女婴男性化)。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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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肢体关节肿胀、冷痛或刺痛,活动屈伸不利,阴雨天加重,舌有瘀斑,脉沉弦者;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属上述证候者。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作避孕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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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皮肤潮红、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等。 2、呼吸系统:胸闷、呼吸急促、呼吸困难等。 3、皮肤:皮疹、瘙痒、皮肤潮红等。 4、全身:寒战、畏寒、发热、疼痛、四肢发冷等。 5、用药部位:疼痛、红肿、屈伸不利等。 6、其他:头晕、恶心、呕吐、心悸、多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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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有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报告,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的用法用量使用,不超剂量、不长期连续用药,禁止静脉给药等。 4、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5、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应认真检查本品,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6、本品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7、对老年人、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8、加强用药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
1.妊娠4个月内慎用,不宜用作早孕试验。 2.心血管疾病、高血压、肾功能损害、糖尿病、哮喈病、癫病、偏头痛、未明确诊断的阴道出血、有血栓病史(晚期癌瘤治疗除外)、胆套疾病和有精神抑郁史者慎用。 3.长期用药需注意检查肝功能,特别注意乳房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