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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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酚氨咖敏片是由乙酰氨基酚组成的复方制剂,不含PPA,对于以发烧、鼻塞、流涕、打喷嚏为主要症状的感冒,疗效显著,可快速缓解症状。 |
溴吡斯的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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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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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832 |
国药准字H31020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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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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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每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般成人为60~120mg(1~2片),每3~4小时口服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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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2.胃溃疡患者禁用;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1、常见的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痉挛、汗及唾液增多等。较少见的有尿频、缩瞳。2、接受大剂量治疗的重症肌无力病人,常出现精神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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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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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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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
为可逆性的抗胆碱酯酶药,能抑制胆碱酯酶的活性,使胆碱能神经末梢释放的乙酰胆碱破坏减少,突触间隙中乙酰胆碱积聚,出现毒覃碱样(M)和烟碱样(N)胆碱受体兴奋作用。此外,对运动终板上的烟碱样胆碱受体(N2受体)有直接兴奋作用,并能促进运动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从而提高胃肠道、支气管平滑肌和全身骨骼肌的肌张力,作用虽较溴化新斯的明弱但维持时间较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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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8.下列情况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肌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术后肺不张或肺炎及孕妇慎用。2.本品吸收、代谢、排泄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其药量和用药时间应根据服药后效应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