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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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酚氨咖敏片是由乙酰氨基酚组成的复方制剂,不含PPA,对于以发烧、鼻塞、流涕、打喷嚏为主要症状的感冒,疗效显著,可快速缓解症状。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哌啶醇.。化学名称:1-(4-氟苯基)-4-[4-(4-氯苯基)-4-羟基-1-哌啶基]-1-丁酮。分子式:C21H23ClFNO2分子量:37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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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 |
Pfizer Australia Pty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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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832 |
注册证号H201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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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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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每日3次,或遵医嘱。 |
初始治疗:一次20mg,一日二次,餐时口服。视病情可逐渐增加到一次80mg、一日二次。为了确保最低有效剂量,在调整剂量前应仔细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剂量调整间隔一般应不少于2天,因为口服本品在1-3天内血药浓度达到稳定状态。维持治疗:应定期评估并确定患者是否需维持治疗。尽管齐拉西酮维持治疗的时间长短尚未确定,但在52周临床试验中,精神分裂症患者持续使用齐拉西酮的有效剂量为:一次20-80mg,一日二次。在维持治疗期间,应采用最低有效剂量,多数情况下,使用20mg齐拉西酮每日两次即足够。 特殊人群用药:不同年龄、性别、种族人群,以及肾功能或者肝功能损伤的患者,一般均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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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2.胃溃疡患者禁用;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国外上市前临床试验报道了以下不良事件: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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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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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只有当孕妇服药的益处大于药物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齐拉西酮才可用于妊娠女性。儿童用药:儿童患者使用齐拉西酮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评估。老年用药:应降低起始剂量、缓慢调整剂量,并密切监测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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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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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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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8.下列情况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肌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与痴呆有关的老年精神病患者死亡率增加。与安慰剂相比,与痴呆有关的老年精神病患者服用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后死亡率有增加的风险。齐拉西酮未批准用于治疗痴呆相关的精神病(见警示语)。 2.齐拉西酮治疗引起QTc 延长,比四种对照药物(利培酮、奥氮平、喹硫平和氟哌啶醇)对QTc的影响长约9-14 毫秒,但是比硫利哒嗪约短14 毫秒。一些能延长QT/QTc 间期的药物被认为与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律失常(torsade de pointes)的发生及猝死有关。QT/QTc 间期延长与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律失常的关系在QT/QTc 间期增加幅度较大时(增加幅度超过20 毫秒)比较明确,但是QT/QTc间期延长幅度较小时,也会增加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律失常的发生风险,或者在一些易感个体增强其发生的风险,比如有低钾血症、低镁血症或遗传易感个体。尽管在上市前临床研究中,患者服用推荐剂量齐拉西酮尚未出现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律失常(torsade de pointes),但因经验太少,尚不能排除其潜在的风险。罕见上市后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律失常的报告(多重混淆因素并存的情况下)。与其他几种抗精神病药相比,齐拉西酮延长QTc 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