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浅部皮肤真菌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尤其是角化增厚型),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也适用于甲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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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环吡酮胺10毫克。辅料为十八醇、硬脂酸、白凡士林、司盘-60、二甲基硅油、丙二醇、甘油、吐温-80、苯甲酸、薄荷脑、S-40、棕榈酸异丙脂、乳酸、药用乙醇、水 |
维生素B,硫酸庆大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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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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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890061 |
国药准字H1098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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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浅部皮肤真菌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尤其是角化增厚型),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也适用于甲癣 |
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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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均匀涂于患处,1日2次,涂后应轻轻搓揉数分钟,2周为一疗程;治疗甲癣,应先用温水泡软并削薄病甲后,涂药包扎,治疗第一个月每2天1次,第二个月每周2次,第三个月每周涂药1次,至痊愈为止。 |
外敷,一日2~3次,尽可能保持局部湿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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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儿童禁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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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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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浅部皮肤真菌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尤其是角化增厚型),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也适用于甲癣 |
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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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局部发红、瘙痒,一般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如症状加重应向医师咨询 |
偶见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故不能滥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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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如发现安瓿破裂或药品出现浑浊、沉淀者不得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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