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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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含氨茶碱。 |
桂枝、茯苓、桃仁、白芍、牡丹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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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黄河制药厂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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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0390 |
国药准字Z1095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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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活血、化瘀。用于妇人淤血阻络所致经闭,痛经,产后恶露不尽,子宫肌瘤,慢性盆腔炎包块,痛经,子宫内膜异位症,卵巢囊肿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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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0.2g,一日0.3-0.6g;极量:一次0.5g,一日1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饭后服。经期停服。疗程3个月,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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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偶见药后胃脘不适,隐痛,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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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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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活血、化瘀。用于妇人淤血阻络所致经闭,痛经,产后恶露不尽,子宫肌瘤,慢性盆腔炎包块,痛经,子宫内膜异位症,卵巢囊肿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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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调节血流变、改善血 液的“粘、浓、凝、聚”。 抑制血小板凝集, 抑制血栓形成,对实验性DIC有预防作用。 镇痛:对外周性及中枢性 疼痛均有明显抑制作用。 抗炎:对急性、亚急性或慢性炎症均有明显抑制作用。 对子宫平滑肌的双向调节作用:兴奋与抑制。 调节内分 泌:有类似LHRH作用与弱抗磁性激素作用。 调节免疫:增强免疫功能,抗自身免疫。 抗肿瘤。 调节血流变、改善血 液的“粘、浓、凝、聚”。 抑制血小板凝集, 抑制血栓形成,对实验性DIC有预防作用。 镇痛:对外周性及中枢性 疼痛均有明显抑制作用。 抗炎:对急性、亚急性或慢性炎症均有明显抑制作用。 对子宫平滑肌的双向调节作用:兴奋与抑制。 调节内分 泌:有类似LHRH作用与弱抗磁性激素作用。 调节免疫:增强免疫功能,抗自身免疫。 抗肿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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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6.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能分泌入乳汁,随乳汁排出,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8.老年人因血浆清除率降低,潜在毒性增加,55岁以上患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孕妇忌服,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