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气养血。用于妇女体弱血虚,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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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乌鸡(去毛、爪、肠)、艾叶、牛膝(盐制)、柴胡、干姜、白芍(酒炒)、牡丹皮等 |
枸杞子、菊花、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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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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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359 |
国药准字Z44021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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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用于妇女体弱血虚,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
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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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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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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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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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气养血。用于妇女体弱血虚,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
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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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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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 感冒发热患者暂停使用;3.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 儿童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