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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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复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 | |
| 生产企业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通华山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310 | 国药准字H2000006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1.骨质疏松症,2.佝偻病和软骨病;3.肾性骨病,4.甲状膀腺功能减退症。 | |
| 用法用量 | 口服,在进餐时服用,一次1-2片,一日3次,连续服用4-12周或根据需要延长,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口服。成人,骨质疏松症和慢性肾功能不全:每次0.5μg(1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儿童,应遵医嘱。 | |
| 副作用 | 对硫酸氨基葡萄糖过敏的患者禁用。 | 小剂量单独使用(<1.0m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瘙痒感等。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用,安全性尚未确定,妊娠动物摄入过量维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儿童用药:应遵医嘱。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1.骨质疏松症,2.佝偻病和软骨病;3.肾性骨病,4.甲状膀腺功能减退症。 | |
| 药理作用 | 罕见轻微而短暂的胃肠道副作用,如恶心及便秘;有些病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搔痒和皮肤红斑等。 |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 2、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 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 4、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