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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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氮磺吡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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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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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166 |
国药准字H14022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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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1.溃疡性结肠炎 治疗轻至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炎;在重度溃疡性结肠炎中可作为辅助疗法。亦可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缓解期的维持治疗。2.Crohn’s病 用于治疗活动期的克隆病,特别是那些累及结肠的患者。3.类风湿性关节炎 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关节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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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每日清晨口服1次,一次15~30mg。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常用量:初剂量为一日2-3g(8-12片),分3-4次口服。其它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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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8岁以下儿童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厌食、体温上升、红斑及搔痒、头痛、心悸。2.下面所列的不良反应较少见,且可能与剂量有关:血液系统反应:红细胞异常(如:溶血性贫血、巨红细胞症),紫绀。2.胃肠道反应:胃痛及腹痛。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晕、耳鸣。肾脏反应:蛋白尿、血尿。皮肤反应:皮肤黄染。3.下列反应可能与剂量无关:血液系统反应:骨髓抑制如伴有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胃肠道反应:肝炎、胰腺炎。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周围神经病变、无菌性脑膜炎。皮肤反应:出疹、荨麻疹、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脱落性皮炎、表皮坏死溶解综合征、光敏感性。肺部反应:肺部并发症(纤维性肺泡炎伴有如:呼吸困难、咳嗽、发热、嗜酸粒细胞增多症)。4.其他过敏反应:眶周水肿、血清病、LE综合征、肾病综合征。5.男性生殖功能紊乱:曾报道使用柳氮磺吡啶治疗的男性出现精液缺乏性不育。停止用药可逆转此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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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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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1.溃疡性结肠炎 治疗轻至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炎;在重度溃疡性结肠炎中可作为辅助疗法。亦可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缓解期的维持治疗。2.Crohn’s病 用于治疗活动期的克隆病,特别是那些累及结肠的患者。3.类风湿性关节炎 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关节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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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ALT、AST、ALP、LDH、γ-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5.其它: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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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肝功能障碍者及高龄者须慎用。 4.使用本品有时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要在排除胃癌可能性的基础上方可给药。 |
1. 服用期间应多饮水,保持大便通畅;2. 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3.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 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