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用于治疗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用于治疗伴有或不伴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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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1—羟基—3—(N—甲基—N—戊胺基)亚膦酸单钠盐-水合物。 分子式:C9H22NNaO7P2·H2O 分子量:359.23。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辅料为:羟乙纤维素、枸橼酸、丙二醇、甘油、山梨醇溶液、糖精钠、薄荷脑、苯甲酸、橙味香精、酸梅香精、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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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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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47 |
注册证号HC2017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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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用于治疗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用于治疗伴有或不伴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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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应在医院内使用。 在用本品治疗前就适当给予0.9%生理盐水进行水化治疗。本品用量应依据高血钙的程度及肿瘤种类决定。 在大多数重度高血钙的病人(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或12mg/dl),可单剂量给予4mg; 在中度高血钙的病人(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或《12mg/dl),2mg即为有效剂量; 国外临床研究最高剂量6mg,但本剂量并未使疗效进一步增加。 *经白蛋白纠正的血清钙(mmol/L)=血清钙(mmol/L)-[0.02*白蛋白(g/l)]+0.8或 *经白蛋白纠正的血清钙(mg/dl)=血清钙(mg/dl)+0.8*[4-白蛋白(g/dl)] 在多数病人升高的血清钙水平在7天内降至正常范围。 在给药2-4mg的病人,复发(经白蛋白纠正的血钙水平再次升高3mmol/L)的平均天数为18-19天。 在给药达6mg的病人,复发的平均天数为26天。 应将本品稀释,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500-750ml中,静脉缓慢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2小时。 一般情况下本品只做一次使用。如有需要可遵医嘱重复使用。为治疗高钙血症,有50名病人接受了第二次治疗。在高钙血症复发或疗效不好的病人可考虑再次给药治疗。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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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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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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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用于治疗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用于治疗伴有或不伴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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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黏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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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同时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请按说明书或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