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化脓性皮炎、皮肤真菌感染、小面积轻度烧烫伤,也用于小面积皮肤、黏膜创口的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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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聚维酮碘0.075克。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淀粉。 | |
| 生产企业 | 山东鲁西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884 | 国药准字Z2004459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化脓性皮炎、皮肤真菌感染、小面积轻度烧烫伤,也用于小面积皮肤、黏膜创口的消毒。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由中心向外周局部涂搽。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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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化脓性皮炎、皮肤真菌感染、小面积轻度烧烫伤,也用于小面积皮肤、黏膜创口的消毒。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
| 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
| 注意事项 | 1.不宜用于破损皮肤、眼及口腔黏膜的消毒。 2.对本品及碘过敏者禁用。 3.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洗胃,并送医院救治。 4.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应停止使用。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