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便秘,如慢性便秘、肠易激综合征、肠憩室疾病及孕妇、老人、康复期患者的便秘,也能用于水性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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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聚卡波非钙 |
兰索拉唑。 分子式:C16H14F3N5O2S 分子量:36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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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武田药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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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067 |
国药准字J2012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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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便秘,如慢性便秘、肠易激综合征、肠憩室疾病及孕妇、老人、康复期患者的便秘,也能用于水性腹泻。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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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用药:口服给药,成人最大推荐剂量为每天6g。 (1)便秘:推荐剂量为每次1g,4次/d或根据需要调整,嚼碎后用水送服。 (2)腹泻:推荐剂量为每次1g,4次/d或根据需要调整,嚼碎后吞服。对严重腹泻患者,可每半小时重复给药1次,直至达到最大剂量。 2.儿童用药: (1)便秘:3~6岁,推荐剂量为每次0.5g,2次/d,嚼碎后用水或其他液体送服;6~12岁,推荐剂量为每次0.5g,3次/d,嚼碎后用水或其他液体送服。 (2)腹泻3~6岁,推荐剂量为每次0.5g,2次/d,咀嚼后吞服,每天不宜超过1.5g;6~12岁,推荐剂量为每次0.5g,3次/d,咀嚼后吞服,每天不宜超过3g。 |
服药时可以将药片置于舌上,用唾液湿润并以舌轻压,崩解后随唾液吞服。也可以水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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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批准前临床试验2295例中,出现不良反应包括实验室检查异常者349例(占15.2%),上市后药品使用调查的(到2002年3月兰索拉唑肠溶胶囊复检结束为止) 6260例中有138例(占2.2%)出现不良反应。 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根除幽门螺杆菌辅助治疗:本品批准前在日本的430倒患者和国外548例患者进行的临床试验中,分别出现包括实验室检查异常在内的不良反应分别为217例(占50.5%)和197例 (32.7%)。下面列出上述调查及其它自发报告等观察到的不良反应。 重要的临床不良反应:过敏反应(全身皮疹、面部浮肿、呼吸困难等)(<0.1%),偶有休克(<0.1%)。因此需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全血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溶血性贫血(<0.1%)、或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贫血可能出现(0.1%-<5%)。因此需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黄疸、伴有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等的严重肝功能障碍(<0.1%),如有异常发生,应停药。 中毒性表皮坏死(Toxic Epidermal Necrolysis;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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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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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需事先判断治疗的益处超过危险性时方可用药。[动物实验(大鼠)表明胎仔兰索拙唑血药浓度高于母鼠。兔子实验发现口服30mg/kg/日兰索拉唑,使死胎率增高。另一项大鼠实验发现兰索拉唑(50mg/kg/日),与阿莫西林(500mg/kg/日)和克拉霉素(160mg/kg/日)联合用药,随着对母鼠毒性作用的增强,对胎鼠发育的抑制作用同样增强。]本药不适于哺乳期妇女服用,如必须服用本药,立停止哺乳。[有动物实验(大鼠)报道兰索拉唑可以转移至母乳中。] 儿童用药:对儿童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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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便秘,如慢性便秘、肠易激综合征、肠憩室疾病及孕妇、老人、康复期患者的便秘,也能用于水性腹泻。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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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因本品在体内不被吸收,故较少出现不良反应。偶可出现呕吐、胃痉挛。有腹胀、胃肠胀气的报道。 |
对基础胃酸和所有刺激物所致的胃酸分泌均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其抑制作用明显优于H2受体阻滞剂。一次口服30mg,可维持作用24小时。对胃蛋白酶有轻中度抑制作用。可使血清胃泌素的分泌增加。对幽门螺杆菌(Hp)有抑制作用。单用本品虽然对Hp无根除作用,但与抗生素联合应用可明显提高Hp的根除率。(其他内容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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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服用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2. 遵医嘱按时按量服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6. 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