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便秘,如慢性便秘、肠易激综合征、肠憩室疾病及孕妇、老人、康复期患者的便秘,也能用于水性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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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聚卡波非钙 |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分氯化钠1.75克、氯化钾0.75克、枸橼酸钠1.45克、无水葡萄糖10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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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泰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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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067 |
国药准字H41024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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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便秘,如慢性便秘、肠易激综合征、肠憩室疾病及孕妇、老人、康复期患者的便秘,也能用于水性腹泻。 |
1.预防和治疗体内失水对腹泻、呕吐、经皮肤和呼吸道等液体丢失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补充水、钾和钠。重度失水需静脉补液。2.治疗腹泻时体液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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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用药:口服给药,成人最大推荐剂量为每天6g。 (1)便秘:推荐剂量为每次1g,4次/d或根据需要调整,嚼碎后用水送服。 (2)腹泻:推荐剂量为每次1g,4次/d或根据需要调整,嚼碎后吞服。对严重腹泻患者,可每半小时重复给药1次,直至达到最大剂量。 2.儿童用药: (1)便秘:3~6岁,推荐剂量为每次0.5g,2次/d,嚼碎后用水或其他液体送服;6~12岁,推荐剂量为每次0.5g,3次/d,嚼碎后用水或其他液体送服。 (2)腹泻3~6岁,推荐剂量为每次0.5g,2次/d,咀嚼后吞服,每天不宜超过1.5g;6~12岁,推荐剂量为每次0.5g,3次/d,咀嚼后吞服,每天不宜超过3g。 |
1成人 (1)治疗轻中度失水: ①轻度失水,开始时50ml/kg,4~6小时内饮完,以后酌情调整剂量; ②中度失水,开始时50ml/kg,6小时内饮完,其余应予静脉补液。 (2)治疗急性腹泻: ①轻度腹泻,每日50ml/kg; ②严重腹泻,应以静脉滴注为主,直至腹泻停止。 2小儿治疗轻度失水,开始时50ml/kg,4小时内服用,直至腹泻停止。中度脱水应以静脉补液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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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少尿或无尿;2严重失水、有休克征象时应静脉补液;3严重腹泻,粪便量超过每小时30ml/kg,此时病人往往不能口服足够量的口服补液盐;4葡萄糖吸收障碍;5由于严重呕吐等原因不能口服者;6肠梗阻、肠麻痹和肠穿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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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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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便秘,如慢性便秘、肠易激综合征、肠憩室疾病及孕妇、老人、康复期患者的便秘,也能用于水性腹泻。 |
1.预防和治疗体内失水对腹泻、呕吐、经皮肤和呼吸道等液体丢失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补充水、钾和钠。重度失水需静脉补液。2.治疗腹泻时体液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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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因本品在体内不被吸收,故较少出现不良反应。偶可出现呕吐、胃痉挛。有腹胀、胃肠胀气的报道。 |
1高钠血症;2水过多;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应立即停药。3呕吐,多为轻度。常发生于开始服用时,此时可分次少量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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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服用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2. 遵医嘱按时按量服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6. 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一般不用于早产儿。2随访检查:①血压;②体重;③血电解质(主要为Na+和K+);④失水体征;⑤粪便量。3严重失水或应用本品后失水无明显纠正者需改为静脉补液。婴幼儿应用本品时需少量多次给予,当剂量超过每日100ml/kg时,需给予饮水、以免发生高钠血症。尚不明确。老年人应用本品无特殊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