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便秘,如慢性便秘、肠易激综合征、肠憩室疾病及孕妇、老人、康复期患者的便秘,也能用于水性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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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聚卡波非钙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氨基比林150mg﹑非那西丁150mg﹑咖啡因50mg﹑苯巴比妥1.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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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绿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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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067 |
国药准字H21021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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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便秘,如慢性便秘、肠易激综合征、肠憩室疾病及孕妇、老人、康复期患者的便秘,也能用于水性腹泻。 |
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关节痛﹑神经痛﹑头痛以及偏头痛﹑痛经等轻至中度疼痛,尤其适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于用阿司匹林者(如水痘﹑血友病﹑出血性疾病﹑抗凝治疗的病人以及消化性溃疡﹑胃炎患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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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用药:口服给药,成人最大推荐剂量为每天6g。 (1)便秘:推荐剂量为每次1g,4次/d或根据需要调整,嚼碎后用水送服。 (2)腹泻:推荐剂量为每次1g,4次/d或根据需要调整,嚼碎后吞服。对严重腹泻患者,可每半小时重复给药1次,直至达到最大剂量。 2.儿童用药: (1)便秘:3~6岁,推荐剂量为每次0.5g,2次/d,嚼碎后用水或其他液体送服;6~12岁,推荐剂量为每次0.5g,3次/d,嚼碎后用水或其他液体送服。 (2)腹泻3~6岁,推荐剂量为每次0.5g,2次/d,咀嚼后吞服,每天不宜超过1.5g;6~12岁,推荐剂量为每次0.5g,3次/d,咀嚼后吞服,每天不宜超过3g。 |
口服。 1.成人0.3g~0.6g/次,4次/日,最大量2g/日,退热疗程不超过3日,镇痛不宜超过10日。小儿按体重每次10mg~15mg/kg,每4h~6h服1次。 2.12岁以下小儿不超过5次/日,疗程不超过.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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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氨基比林﹑非那西丁﹑咖啡因或苯巴比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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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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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便秘,如慢性便秘、肠易激综合征、肠憩室疾病及孕妇、老人、康复期患者的便秘,也能用于水性腹泻。 |
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关节痛﹑神经痛﹑头痛以及偏头痛﹑痛经等轻至中度疼痛,尤其适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于用阿司匹林者(如水痘﹑血友病﹑出血性疾病﹑抗凝治疗的病人以及消化性溃疡﹑胃炎患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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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因本品在体内不被吸收,故较少出现不良反应。偶可出现呕吐、胃痉挛。有腹胀、胃肠胀气的报道。 |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和非那西丁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长期服用非那西丁可引起肾乳头坏死﹑间质性肾炎并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还可造成对药物的依赖性。非那西丁还易使血红蛋白形成高铁血红蛋白,使血液的携氧能力下降,导致紫绀,还可引起溶血﹑肝脏损害,并对视网膜有一定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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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服用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2. 遵医嘱按时按量服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6. 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 (3)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4)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