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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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班布特。 |
活性成份:硫酸特布他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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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双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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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626 |
国药准字H32022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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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平喘药。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其他肺部疾病引起的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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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晚睡前口服一次。成年人初始剂量为10mg,根据临床效果,在用药1-2周后可增加到20mg。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小于50ml/min)的病人,初始剂量建议用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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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特布他林及拟交感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不良反应的程度取决于剂量和给药途径,从小剂量逐渐加至治疗量常能减少不良反应。 报告的有震颤、头痛、恶心、强直性痉挛、心动过速和心悸,这些均为拟交感胺类药的作用特点。这些不良反应若出现,大多数在开始用药1-2周内自然消失。 可能会发生皮疹和荨麻疹不良反应。亦发现过睡眠失调和行为失调,如易激动、多动、坐立不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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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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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对人或动物未见致畸作用,但建议在怀孕前的三个月内慎用。 2.特布他林可随乳汁分泌,但在治疗剂量时不会对乳儿产生不良影响。 3.因可松弛子宫平滑肌,所以可抑制孕妇的子宫活动能力及分娩,应慎用。 儿童用药:见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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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平喘药。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其他肺部疾病引起的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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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震颤、头痛、强直性肌肉痉挛和心悸等,但本药较其它同类药物不良反应为轻。其强度与剂量正相关,在治疗最初1~2周内大多数副作用自行消失。 极少数人可能会出现转氨酶轻度升高及口干、头晕、胃部不适等。 |
本品是一种肾上腺素能激动剂。可选择性激动2-受体,而舒张支气管平滑肌、抑制内源性致痉挛物质的释放及内源性介质引起的水肿,提高支气管粘膜纤毛上皮廓清能力,也可舒张子宫平滑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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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患者应慎用。伴有糖尿病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药时应加强血糖控制。 (2)肝硬变或某些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用本药。 (3)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药,初始剂量应适当减少。 (4)妊娠、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应慎用。 (5)与其他拟交感胺类药合用引起加重副作用。 (6)不宜与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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