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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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班布特。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核酸水解液、酪蛋白水解物、多种氨基酸与无机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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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双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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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626 |
国药准字H31022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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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的辅助治疗。对支气管哮喘也有一定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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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晚睡前口服一次。成年人初始剂量为10mg,根据临床效果,在用药1-2周后可增加到20mg。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小于50ml/min)的病人,初始剂量建议用5.0mg。 |
口服,成人一次10ml(1支),一日2~3次;小儿一次5~10ml(1/2~1支)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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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特布他林及拟交感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尚未发现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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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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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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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的辅助治疗。对支气管哮喘也有一定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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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震颤、头痛、强直性肌肉痉挛和心悸等,但本药较其它同类药物不良反应为轻。其强度与剂量正相关,在治疗最初1~2周内大多数副作用自行消失。 极少数人可能会出现转氨酶轻度升高及口干、头晕、胃部不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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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患者应慎用。伴有糖尿病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药时应加强血糖控制。 (2)肝硬变或某些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用本药。 (3)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药,初始剂量应适当减少。 (4)妊娠、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应慎用。 (5)与其他拟交感胺类药合用引起加重副作用。 (6)不宜与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合用。 |
1.在发病季节前半个月用药,效果更显著。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