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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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班布特。  | 
                        
                             黄芩、栀子、知母、浙贝母、黄柏、苦参、桔梗、前胡、天花粉、大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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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青岛双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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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626  | 
                        
                             国药准字Z13022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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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清肺止咳,化痰通便。用于痰热阻肺所致的咳嗽、痰黄稠黏、口干咽痛、大便干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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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每晚睡前口服一次。成年人初始剂量为10mg,根据临床效果,在用药1-2周后可增加到20mg。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小于50ml/min)的病人,初始剂量建议用5.0mg。  | 
                        
                             口服,水丸一次6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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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特布他林及拟交感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消化系统不适,如胃痛、腹泻等。偶有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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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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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清肺止咳,化痰通便。用于痰热阻肺所致的咳嗽、痰黄稠黏、口干咽痛、大便干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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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有震颤、头痛、强直性肌肉痉挛和心悸等,但本药较其它同类药物不良反应为轻。其强度与剂量正相关,在治疗最初1~2周内大多数副作用自行消失。 极少数人可能会出现转氨酶轻度升高及口干、头晕、胃部不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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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患者应慎用。伴有糖尿病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药时应加强血糖控制。 (2)肝硬变或某些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用本药。 (3)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药,初始剂量应适当减少。 (4)妊娠、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应慎用。 (5)与其他拟交感胺类药合用引起加重副作用。 (6)不宜与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合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消化系统不适,如胃痛、腹泻等。偶有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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