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毒消炎,止血止痛,退肿通便,收缩痔核。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肛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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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白蔹、槐花、五倍子、黑豆、猪胆膏(相当于胆汁)。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化学名称:(±)-2[[[3-甲基-4-(2,2,2-三氟乙氧基)-2-吡啶基]甲基]亚硫酰基]-1H-苯并咪唑。分子式:C16H14F3N5O2S分子量:36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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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济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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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234  | 
                        
                             国药准字H20073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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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解毒消炎,止血止痛,退肿通便,收缩痔核。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肛裂。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佐-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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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通常成人口服兰索拉唑肠溶片,每日一次,一次二片(30mg)。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需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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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ALT、AST、ALP、LDH、-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5.其它: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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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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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有报告在动物试验中,胎仔的药物血浆浓度高于母体的血浆浓度,所以对于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只有在判断治疗的益处超过危险性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2.动物试验显示兰索拉唑会分布于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最好避免用药,必须应用时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小儿的临床经验极少)。老年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他生理机能均会降低,故用药期间请注意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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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解毒消炎,止血止痛,退肿通便,收缩痔核。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肛裂。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佐-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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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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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宜戒饮酒及煎炸、辛辣刺激食物。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肝功能障碍者及高龄者须慎用。 4.使用本品有时会掩盖胃癌症状,所以要在排除胃癌可能性的基础上方可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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