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搔痒症,亦用于手足皲裂。用于牛皮癣及扁平苔癣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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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克含醋酸曲安奈德0.01克,尿素1.0克。 |
奥硝唑。化学名称:1-(3-氯-2-羟丙基)-2-甲基-5-硝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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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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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612 |
国药准字H20030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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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搔痒症,亦用于手足皲裂。用于牛皮癣及扁平苔癣的对症治疗。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1.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2.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3.用于贾第鞭毛虫病。4.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5.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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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或遵医嘱。 |
1.滴虫病:急性毛滴虫病:一次性服药,成人一次1500毫克(6片),晚上顿服。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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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局部有感染者禁用。2.孕妇、特别是妊娠3个月内的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可见轻度副作用嗜睡、头痛、胃肠不适(包括恶心、呕吐)。2.个别患者可见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如头痛、震颤、强直、癫痢发作、运动失调、疲劳、眩晕、意识短暂消失或周围神经病。3.味觉障碍,肝功能异常和皮肤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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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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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过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搔痒症,亦用于手足皲裂。用于牛皮癣及扁平苔癣的对症治疗。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1.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2.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3.用于贾第鞭毛虫病。4.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5.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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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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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癫痢、多毛性硬化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