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种阴道感染。外阴瘙痒、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及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聚甲酚磺醛。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枸橼酸铁铵200毫克(相当于铁43毫克),维生素B10.5毫克。 |
|
生产企业 |
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长红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477 |
国药准字H2202420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种阴道感染。外阴瘙痒、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及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缺铁性贫血,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 |
|
用法用量 |
宫颈糜烂:1:80-1:100稀释的浓缩液行阴道冲洗,然后将浸有浓缩液的长棉签伸...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饭后服。预防剂量为治疗量的1/9。 |
|
副作用 |
用药初期,有时会产生局部刺激症状,但很快自行消失,当治疗口腔病变时。请注意其高酸性可能损伤牙釉质。 |
1铁负荷过高或非缺铁性贫血者禁用。2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禁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每日1~2ml/kg,分3次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种阴道感染。外阴瘙痒、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及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缺铁性贫血,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 |
|
药理作用 |
本品所含枸橼酸铁铵为补铁剂。铁是红细胞中血红蛋白组成元素,缺铁时红细胞合成血红蛋白量减少,致使红细胞体积变小,携氧能力下降,形成缺铁性贫血。维生素B1参与体内辅酶的形成,对缺铁性贫血具有辅助治疗作用。 |
||
注意事项 |
本药会加速伤口的愈合过程,当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亦无需惊恐。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行经时停止用药。注意防止本药与眼部接触。对妊娠和哺乳的影响:怀孕期间,特别是妊娠晚期,任何宫颈内的局部治疗均应避免,宫颈外和阴道烧灼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本药亦不例外,此时应充分考虑药物对母婴的潜在危害,尽管动物试验表明此药无任何致畸作用,但人体试验的结果尚未获得,人们还不清楚哺乳期妇女的乳汁内是否会含有此药的活性成分。本药只能局部应用,由于不能排除与其它药物的相互影响,故同一部位避免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药物。 |
1用于日常补铁时,应采用预防量。2治疗剂量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3下列情况患者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4勿与浓茶同服。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