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泻火。用于耳鸣耳聋,口苦头晕,两胁疼痛,小便赤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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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大黄(酒炒)、防风、羌活、栀子、川芎、当归、青黛。 |
熊胆、龙胆、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等17味。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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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天然药物(唐山)有限公司 |
吉林省密之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吉林真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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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361 |
国药准字Z22026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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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泻火。用于耳鸣耳聋,口苦头晕,两胁疼痛,小便赤涩。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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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袋(7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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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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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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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泻火。用于耳鸣耳聋,口苦头晕,两胁疼痛,小便赤涩。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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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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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 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