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眼睛疲劳、结膜充血以及眼睛发痒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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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10毫升含盐酸萘甲唑啉0.2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维生素B121毫克。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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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格瑞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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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831 |
国药准字B2002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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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眼睛疲劳、结膜充血以及眼睛发痒等症状。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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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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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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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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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眼睛疲劳、结膜充血以及眼睛发痒等症状。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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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眼部反应:偶见瞳孔散大,充血加重、刺激、眼部不适、视物模糊及轻度炎症。2.全身反应:偶见晕眩、头痛、恶心、焦躁、思睡、血压升高、心律失常以及血糖升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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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尤其是婴儿使用可能会发生中枢神经抑制,导致昏迷和体温显著下降。因此,婴儿和儿童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连用3-4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4.高血压和甲状腺功能亢进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红、疼痛等症状应停药就医。7.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跟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