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运动后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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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氯唑沙宗125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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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南通华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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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154 |
国药准字H2000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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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运动后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 |
1.骨质疏松症。2.佝偻病和软骨病。3.肾性骨病。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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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骨质疏松症和慢性肾功能不全;每次0.5g(2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儿童,应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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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小剂量单独使用(<1.0m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瘙痒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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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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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用,安全性尚未确定,妊娠动物摄入过量维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儿童用药:应遵医嘱。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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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运动后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 |
1.骨质疏松症。2.佝偻病和软骨病。3.肾性骨病。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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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恶心等消化道症状,偶见嗜睡、头晕、轻度头痛,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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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高钙血症患者禁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避免与钙剂、维生素D同服;5. 定期监测血钙、尿钙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