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防治药物[如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扑热息痛等]、放射治疗、酒精和有机磷等引起的组织细胞损伤;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肝脏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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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还原型谷胱甘肽钠盐 其他成份:碳酸氢钠 |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化学结构式:略。 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50~1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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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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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265 |
国药准字J20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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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防治药物[如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扑热息痛等]、放射治疗、酒精和有机磷等引起的组织细胞损伤;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肝脏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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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可经肌肉注射,也可缓慢静脉注射,或加入输液中静脉滴注,或遵医嘱每日1-2支。 |
一般1次1滴,一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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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 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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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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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防治药物[如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扑热息痛等]、放射治疗、酒精和有机磷等引起的组织细胞损伤;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肝脏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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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脸色苍白,血压下降,脉搏异常等类过敏症状,应停药。偶见皮疹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偶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胃痛等消化道症状,停药后消失。注射局部轻度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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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应避免与维生素B12、维生素K3、泛酸钙、乳清酸、抗组胺类药物及抗肿瘤药物混合使用;5. 定期监测血常规、肝肾功能。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 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2)不要在配戴隐型眼镜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