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防治药物[如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扑热息痛等]、放射治疗、酒精和有机磷等引起的组织细胞损伤;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肝脏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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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还原型谷胱甘肽钠盐 其他成份:碳酸氢钠 |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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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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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265 |
国药准字Z1093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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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防治药物[如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扑热息痛等]、放射治疗、酒精和有机磷等引起的组织细胞损伤;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肝脏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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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可经肌肉注射,也可缓慢静脉注射,或加入输液中静脉滴注,或遵医嘱每日1-2支。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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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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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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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防治药物[如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扑热息痛等]、放射治疗、酒精和有机磷等引起的组织细胞损伤;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肝脏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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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脸色苍白,血压下降,脉搏异常等类过敏症状,应停药。偶见皮疹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偶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胃痛等消化道症状,停药后消失。注射局部轻度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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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应避免与维生素B12、维生素K3、泛酸钙、乳清酸、抗组胺类药物及抗肿瘤药物混合使用;5. 定期监测血常规、肝肾功能。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 5.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入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