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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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蛋白酶。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甘草、桑白皮(蜜炙)、瓜蒌皮、黄芩、板蓝根、橘红、法半夏、紫苏子(炒)、葶苈子、浙贝母、紫苏叶、细辛、薄荷、枇杷叶(蜜炙)、白前、前胡、石菖蒲、天花粉、青礞石(煅)。辅料为炼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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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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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112 |
国药准字Z1102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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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清肺,解表,化痰,止嗽。用于小儿风寒外束、肺经痰热所致的面赤身热、咳嗽气促、痰多黏稠、咽痛声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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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应用。肌内注射一次4,000单位眼科 注入后房,一次800单位,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本品。 |
口服,一次1丸,3岁以下一次半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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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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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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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清肺,解表,化痰,止嗽。用于小儿风寒外束、肺经痰热所致的面赤身热、咳嗽气促、痰多黏稠、咽痛声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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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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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时须严密观察,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患者以后不得再用本品。眼科使用时,不足20岁的患者或玻璃糖质不固定的创伤性内障患者均忌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