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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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蛋白酶。 |
板蓝根、大青叶、连翘、桑枝、荆芥、防风、紫苏叶。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柠檬酸、杏仁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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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清华德人西安幸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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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112 |
国药准字Z20027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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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伤风感冒,畏冷发热,咽喉肿痛,头痛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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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应用。肌内注射一次4,000单位眼科 注入后房,一次800单位,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本品。 |
口服,2个月至一岁一次4毫升,二至五岁一次6毫升,六至八岁一次8毫升,九至十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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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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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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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伤风感冒,畏冷发热,咽喉肿痛,头痛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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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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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时须严密观察,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患者以后不得再用本品。眼科使用时,不足20岁的患者或玻璃糖质不固定的创伤性内障患者均忌用。 |
1、忌食生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4、本品适用于小儿风热感冒轻证。若见高热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