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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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蛋白酶。 |
人参(去芦)、黄芪、当归、天麻、熟地黄、泽泻、决明子、鹿角、菟丝子、细辛、枸杞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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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大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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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112 |
国药准字Z1098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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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补脾益气,用于脾气虚所致的体弱、四肢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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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应用。肌内注射一次4,000单位眼科 注入后房,一次800单位,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本品。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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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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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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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补脾益气,用于脾气虚所致的体弱、四肢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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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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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时须严密观察,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患者以后不得再用本品。眼科使用时,不足20岁的患者或玻璃糖质不固定的创伤性内障患者均忌用。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严重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儿童、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期间如出现头晕胀痛、眼痛、眼花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