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蛋白酶。 |
党参、黄芪、麦冬、龟板(醋制)、白术(炒)、山药、五味子(醋制)、龙骨、牡蛎(煅)、茯苓、大枣、甘草、乳酸钙、鸡内金(炒)等。 |
|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112 |
国药准字Z4202166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强筋壮骨,和胃健脾。用于治疗和预防小儿佝偻病,软骨病;对小儿多汗、夜惊、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发育迟缓等症也有治疗作用。 |
|
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应用。肌内注射一次4,000单位眼科 注入后房,一次800单位,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本品。 |
开水冲服。二岁以下一次3克,二岁至七岁一次4.5克,七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 |
|
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可能引起过敏反应。 |
|
禁忌 |
|
|
|
成分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强筋壮骨,和胃健脾。用于治疗和预防小儿佝偻病,软骨病;对小儿多汗、夜惊、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发育迟缓等症也有治疗作用。 |
|
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
注意事项 |
使用时须严密观察,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患者以后不得再用本品。眼科使用时,不足20岁的患者或玻璃糖质不固定的创伤性内障患者均忌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