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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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蛋白酶。 |
当归,白芍,茯苓,熟地黄,阿胶,党参,甘草(蜜炙),黄芪,川芎、炙甘草。辅料为糊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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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佑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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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112 |
国药准字Z3602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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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补养气血。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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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应用。肌内注射一次4,000单位眼科 注入后房,一次800单位,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本品。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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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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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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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补养气血。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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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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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时须严密观察,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患者以后不得再用本品。眼科使用时,不足20岁的患者或玻璃糖质不固定的创伤性内障患者均忌用。 |
1.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2.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