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蛋白酶。 |
川芎、吴茱萸、冰片等。 |
|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112 |
国药准字Z4402074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活血化瘀,化痰通络,行气止痛。用于痰瘀阻络之中风恢复期和后遗症,症见半身不遂、拘挛麻木、口眼歪斜、言语不清。 |
|
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应用。肌内注射一次4,000单位眼科 注入后房,一次800单位,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本品。 |
口服。一次4-8克,一日2-3次;重症一次8-16克;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活血化瘀,化痰通络,行气止痛。用于痰瘀阻络之中风恢复期和后遗症,症见半身不遂、拘挛麻木、口眼歪斜、言语不清。 |
|
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
注意事项 |
使用时须严密观察,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患者以后不得再用本品。眼科使用时,不足20岁的患者或玻璃糖质不固定的创伤性内障患者均忌用。 |
1.孕妇忌服。2.服药期间如有燥热感,可用白菊花蜜糖水送服,或减半服用,必要时暂停服用1—2天。3.常用量:每次8G(克)(约48-50粒丸),早晚各服1次。连服10天,停药一天,30天为一疗程,可连服3个疗程。预防量与维持量每次4G(克),早晚各服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