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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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蛋白酶。 |
烈香杜鹃、草果、诃子(去核)、檀香、毛诃子、降香、余甘子、山矾叶、石灰华、藏茜草、红花、紫草茸、肉豆蔻、秦艽花、丁香、甘草膏、豆蔻、沉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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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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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112 |
国药准字Z5402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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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祛风通络,活血。用于“白脉病”引起的四肢麻木,震颤,肌肉萎缩,筋腱拘挛,口眼歪斜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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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应用。肌内注射一次4,000单位眼科 注入后房,一次800单位,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本品。 |
口服。一次2丸,一日3次,研碎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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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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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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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祛风通络,活血。用于“白脉病”引起的四肢麻木,震颤,肌肉萎缩,筋腱拘挛,口眼歪斜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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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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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时须严密观察,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患者以后不得再用本品。眼科使用时,不足20岁的患者或玻璃糖质不固定的创伤性内障患者均忌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