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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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蛋白酶。 | 红参、当归、益母草、熟地黄、丹参、香附(醋制),龟甲、地骨皮、延胡索(醋制),莱菔子(炒)、白术(麸炒)、肉桂、木香、赤芍、甘草、小茴香(盐制),续断、蒲黄、川芎、牛滕、鹿茸(去毛)、获苓、鹿胎粉(或仔鹿粉)、阿胶。辅料为:红糖。 | |
|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112 | 国药准字Z2202536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所致的虚弱消瘦,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以及寒湿所致的白带量少。 | |
| 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应用。肌内注射一次4,000单位眼科 注入后房,一次800单位,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本品。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温黄酒或温开水送下。 | |
| 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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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所致的虚弱消瘦,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以及寒湿所致的白带量少。 | |
| 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
| 注意事项 | 使用时须严密观察,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患者以后不得再用本品。眼科使用时,不足20岁的患者或玻璃糖质不固定的创伤性内障患者均忌用。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情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