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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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蛋白酶。 |
玄参、麦冬、胆南星、杏仁水、焦槟榔、桔梗、竹茹、桑白皮、天花粉、川贝母、瓜蒌子、甘草、炒紫苏子、知母、紫苏叶油。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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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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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112 |
国药准字Z1202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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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润肺清热,止嗽化痰。用于小儿痰热内蕴所致的发热、咳嗽、黄痰、咳吐不爽、口干舌燥、腹满便秘、久嗽痰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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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应用。肌内注射一次4,000单位眼科 注入后房,一次800单位,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本品。 |
口服。一次10升,一日2次:周岁以内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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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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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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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润肺清热,止嗽化痰。用于小儿痰热内蕴所致的发热、咳嗽、黄痰、咳吐不爽、口干舌燥、腹满便秘、久嗽痰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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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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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时须严密观察,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患者以后不得再用本品。眼科使用时,不足20岁的患者或玻璃糖质不固定的创伤性内障患者均忌用。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咳嗽著不适用,表现喉痒咳嗽,疾白稀薄,发热无汗。 3.脾胃虚弱,大便稀糖者填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用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