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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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蛋白酶。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
|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112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
| 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应用。肌内注射一次4,000单位眼科 注入后房,一次800单位,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本品。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
| 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
| 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
| 注意事项 | 使用时须严密观察,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患者以后不得再用本品。眼科使用时,不足20岁的患者或玻璃糖质不固定的创伤性内障患者均忌用。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