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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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蛋白酶。 | 柴胡、醋延胡索、枳壳、醋香附、炙甘草,辅料为蔗糖和糊精。 | |
|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112 | 国药准字Z2102152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舒肝理气,和胃止痛。用于肝郁气滞,胸痞胀满,胃脘疼痛。 | |
| 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应用。肌内注射一次4,000单位眼科 注入后房,一次800单位,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本品。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
| 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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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舒肝理气,和胃止痛。用于肝郁气滞,胸痞胀满,胃脘疼痛。 | |
| 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
| 注意事项 | 使用时须严密观察,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患者以后不得再用本品。眼科使用时,不足20岁的患者或玻璃糖质不固定的创伤性内障患者均忌用。 | 1. 孕妇慎用;2. 忌食生冷、油腻、辛辣刺激性食物;3. 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4. 胃阴虚者不宜用;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