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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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蛋白酶。 |
白蔹、槐花、五倍子、黑豆、猪胆膏(相当于胆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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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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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112 |
国药准字Z20063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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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解毒消炎,止血止痛,退肿通便,收缩痔核。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肛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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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应用。肌内注射一次4,000单位眼科 注入后房,一次800单位,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本品。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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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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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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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解毒消炎,止血止痛,退肿通便,收缩痔核。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肛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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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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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时须严密观察,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患者以后不得再用本品。眼科使用时,不足20岁的患者或玻璃糖质不固定的创伤性内障患者均忌用。 |
1.孕妇禁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