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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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蛋白酶。 |
柴胡、蒲公英、北败酱、黄芩、赤芍、枳实、厚朴、法半夏、大黄、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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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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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112 |
国药准字Z22021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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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清泻肝胆湿热。用于急性胰腺炎、急性胆囊炎,也可用于慢性胰腺炎,慢性胆囊炎的急性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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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应用。肌内注射一次4,000单位眼科 注入后房,一次800单位,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本品。 |
口服,一次药液20ml,冲服药粉1g,一日2次。急性期服药量加倍,症状缓解后,根据大便情况酌减药粉服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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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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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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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清泻肝胆湿热。用于急性胰腺炎、急性胆囊炎,也可用于慢性胰腺炎,慢性胆囊炎的急性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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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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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时须严密观察,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患者以后不得再用本品。眼科使用时,不足20岁的患者或玻璃糖质不固定的创伤性内障患者均忌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严格按照医嘱用药;5. 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