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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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蛋白酶。 |
金刚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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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福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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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112 |
国药准字Z1999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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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热解毒、化湿消肿。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量多、黄稠、经期腹痛、慢性盆腔炎、附件炎或附件炎性包块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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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应用。肌内注射一次4,000单位眼科 注入后房,一次800单位,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本品。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2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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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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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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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热解毒、化湿消肿。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量多、黄稠、经期腹痛、慢性盆腔炎、附件炎或附件炎性包块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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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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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时须严密观察,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患者以后不得再用本品。眼科使用时,不足20岁的患者或玻璃糖质不固定的创伤性内障患者均忌用。 |
1. 孕妇忌用;2. 月经期忌用;3. 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物;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伴有赤带或阴道出血量多,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或伴有剧烈疼痛者,应去医院就诊;6. 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