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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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蛋白酶。 |
山楂(炒) 槟榔 枳实 枇杷叶(蜜炙) 瓜蒌 莱菔子(炒) 葶苈子(炒) 桔梗 连翘 蝉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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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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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112 |
国药准字Z1097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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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清热理肺,消积止咳。用于小儿食积咳嗽属痰热证,症见:咳嗽,以夜重,喉间痰鸣,腹胀,口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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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应用。肌内注射一次4,000单位眼科 注入后房,一次800单位,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本品。 |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5ml,1~2岁一次10ml,3~4岁一次15ml,5岁以上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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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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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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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清热理肺,消积止咳。用于小儿食积咳嗽属痰热证,症见:咳嗽,以夜重,喉间痰鸣,腹胀,口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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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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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时须严密观察,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患者以后不得再用本品。眼科使用时,不足20岁的患者或玻璃糖质不固定的创伤性内障患者均忌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