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促使眼局部积贮的药液、渗出液或血液的扩散,促使玻璃体混浊的吸收、预防结膜化学烧伤后睑球粘连,并消除有关的炎症反应; (2)用于骨关节炎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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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酶,系自哺乳动物睾丸中提取的一种能水解玻璃酸类黏多糖的酶。本品为玻璃酸酶加适宜的赋形剂,经冷冻干燥的无菌制品。 |
本品每片含碳酸氢钠0.5g。辅料为:玉米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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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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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111 |
国药准字H1202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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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促使眼局部积贮的药液、渗出液或血液的扩散,促使玻璃体混浊的吸收、预防结膜化学烧伤后睑球粘连,并消除有关的炎症反应; (2)用于骨关节炎的治疗。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泛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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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以适量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制成150单位/ml或适宜浓度的溶液。皮试:取上述药液,皮内注射约0.02ml。如5分钟内出现具有伪足的疹块,持续20~30分钟,并有瘙痒感,示为阳性。但在局部出现一过性红斑,是由于血管扩张所引起,则并非阳性反应。(1)促进局部组织中药液、渗出液或血液的扩散,以上述药液注射于肿胀或其周围部位,用量视需要而定,但一次用量不超过1500单位。(2)促进皮下输液的扩散:在皮下输液每1000ml中添加本品150单位,可根据输液品种的不同(粘度和刺激性等)适当增加。(3)球后注射促进玻璃体混浊及出血的吸收,每次100~300单位/ml,每日1次。(4)结膜下注射促使结膜下出血或球后血肿的吸收,每次50~150单位/0.5ml,每日或隔日一次。(5)滴眼预防结膜化学烧伤后睑球粘连,治疗外伤性眼眶出血、外伤性视网膜水肿等:浓度为150单位/ml,每2小时滴眼1次。(6)关节腔内注射:每次2ml,每周一次,连续3~5周。 |
口服。一次1~2片,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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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恶性肿瘤患者禁用,以防止本品促进肿瘤的扩散。(2)心衰或休克病人禁用。(3)本品有导致感染扩散的危险,不得注射于感染炎症区及其周围组织。其他部位有感染者应慎用。 |
中和胃酸时所产生的二氧化碳可能引起嗳气、继发性胃酸分泌增加、胃痛、胃胀。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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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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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促使眼局部积贮的药液、渗出液或血液的扩散,促使玻璃体混浊的吸收、预防结膜化学烧伤后睑球粘连,并消除有关的炎症反应; (2)用于骨关节炎的治疗。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泛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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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情况下可致过敏反应,包括瘙痒、荨麻疹以及其他较严重的过敏反应。 |
本品为抗酸剂,口服后可迅速中和胃酸,解除胃酸过多或烧心症状,但作用较弱,持续时间较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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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可作静脉注射。(2)不能直接应用于角膜。(3)不能用于被虫叮蛰引起的肿胀。(4)水溶液极不稳定,宜临用前配制。剩余溶液可在30℃以下保存2周,但若有变色或沉淀则不可再用。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6岁以下小儿不推荐使用。 3.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而未确诊者及消化道出血原因不明者不宜使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