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行气止痛。用于脘腹气滞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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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川木香、降香、小茴香(盐水炙)、八角茴香、乳香(炒)、丁香、广藿香、木香、沉香。 | 川芎、吴茱萸、冰片等。 | |
| 生产企业 | 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994 | 国药准字Z44020748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行气止痛。用于脘腹气滞疼痛。 | 活血化瘀,化痰通络,行气止痛。用于痰瘀阻络之中风恢复期和后遗症,症见半身不遂、拘挛麻木、口眼歪斜、言语不清。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8克,一日2-3次;重症一次8-16克;或遵医嘱。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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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行气止痛。用于脘腹气滞疼痛。 | 活血化瘀,化痰通络,行气止痛。用于痰瘀阻络之中风恢复期和后遗症,症见半身不遂、拘挛麻木、口眼歪斜、言语不清。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5.孕妇慎用。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无效,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忌服。2.服药期间如有燥热感,可用白菊花蜜糖水送服,或减半服用,必要时暂停服用1—2天。3.常用量:每次8G(克)(约48-50粒丸),早晚各服1次。连服10天,停药一天,30天为一疗程,可连服3个疗程。预防量与维持量每次4G(克),早晚各服1次。 | |
 
     
        
        